根据《新加坡公司法》,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公司必须在注册成立后六个月内任命至少一名常驻法定秘书。
公司法定秘书的义务
公司秘书是公司的合规官,其主要职责是确保公司遵守所有政府合规和备案要求,并执行董事会做出的决定。
公司法定秘书的资格要求
根据《新加坡公司法》,公司秘书必须至少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 3-5年秘书工作经验
• 符合新加坡《法律职业法》(第161章)规定的人员
• 根据《新加坡会计师法》(第50章)注册的公共会计师
• 新加坡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 新加坡特许秘书和行政管理协会成员
• 国际会计师协会成员(新加坡分会)
• 新加坡企业会计师协会会员
• 他/她可能不是公司的唯一董事
公司秘书的职责
♦ 维持合法注册
♦ 保管公司印章
♦ 会议和议程的通知
♦ 顺从
♦ 账目的编制
♦ 向当局提交法定表格
♦ 确保公司投保
*公司秘书的具体职责取决于雇佣/服务合同,除此之外可能还有其他职责。